做好事应不应该得到恩惠
做了好事不要回报是中国传统美德,雷锋从来都是做了好事不留名,不图别人的回报。我们普通人平时在帮助了别人之后大多也会拒绝别人的感谢。而其他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理念与我们就有差异。他们认为一个人做了好事,就应该受到奖励,这样做表示了社会对做好事人的尊重,有利于助长社会正气,向世人证明好人一定有好报。
做了好事到底要不要回报呢?中国的这种方式,教导人们做好事是出于人性的善良,不管有没有报酬都应该助人为乐,从助人中获得快乐,而不是以获得报酬为目的。这样的方式,单纯的依靠了公民自身的约束力和品德。一般的小事情自己做了可能别人都不知道。就连见义勇为这样的事,也很少有政府给予奖励,除非事件产生极大的轰动效应。这在一定程度上,压制了公民的积极性,一方面做好事不是为了让别人回报,但另一方面社会的认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激励作用,促进这种优良风气的推广。另一种方式,似乎会让人们产生一种“趋利”的心理,有了报酬才做好事,否则不做!
哪种对待要不要回报的方式都有其道理。维护社会风气不能只靠公民的觉悟,而在法律或政策上有缺失。但在进行物质表彰的时候,更应该突出精神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