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谁大谁小的问题,是配不配与之相比的问题。
生恩是仇,养恩是情,因为你生我,是侵犯我的主权的,你两把我召唤过来经过我同意了么?打电话知会了么?烧符咒请示了么?凭什么赋予我认知,知道痛,知道痒,知道寒,知道饿,因为生老病死而难过?可养恩会让我爱上他们,因为他们的爱让我觉得这对强盗不太冷。让我觉得这个“突然”不算差。这就是亲情了。
生而不养是虐杀,养而不生是贵人。你生他本来就没经过他同意,这叫掳掠,这叫大抢活人,你把他扔了让他遭受自然的凌虐这叫剐杀。他被抛弃可能会死,可能……有千百种可能,可偏偏遇到了你,你没生他,却给他一个家,把他养大,这是没有表面因果的善缘。这叫贵人。
不要跟我杠什么生命的赋予,有本事你把命还给他们云云。这他妈就是流氓逻辑。我本有灵,生,道之化境。死,还道于天。人的生命是因果造化而不是某个人的赋予。你生他之前,他可能是晚霞,可能是朝露,可能是花粉,可能是蝴蝶,你怎么就知道那种天灵合一的境界对他来说不爽?你没经过人同意就把人家带到了人间,然后把人家扔了,然后看到人没死,让人给你养老。这特么就像是你把一个巴基斯坦的妇女拐卖到了中国。最后她终于爬起来了。在中国落地生根了。然后你拿着当年偷渡的证据跟人说,你现在得给我拐卖的报酬,不给我就告发遣送你回国。生命之重不是身,而是灵。任何生灵都应乐享安于当下。他不还你命只是因为他的命实际与你无关。因为这是天地之造化,个体之际遇。他不想还你命只是因为生灵都要乐于当下。
这个问题很刻薄,如果没有生之,哪来养之,如果没有养之,生之又有何意义。我就不说官方话啦!我个人认为养之恩比生之恩大?因为生之,弃之,感觉是做了一个活人流而已,难道这种生之恩大于养之恩吗?
两个概念不能相互混淆,没有可比性,主要看个人怎么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