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根据《民法总则》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。
如果您占有这笔欠款并无依据,那么您的这笔钱款属于不当得利,对方有权请求您返还,并且可以诉诸法律手段,向法院起诉,强制要求您还款。
若有疑问,可继续咨询,若已清楚,请采纳。
说犯法是不标准的。违法,犯罪,违法包括开车闯红灯,嫖娼,等行政处罚,犯罪就严重了,抢劫,伤人轻伤以上等等,要判刑。你这叫不当得利,不好管,也没法管,钱太少,警力不足,起诉也不值当。最多我们道德谴责一下你。劝你还回去,如果不舍得就还一部分。
1、《民法通则》第92条规定 “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”。《刑法》270条规定:“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2、因此你所说的情形,首先在你卡上的钱款属于不当得利,如拒不归还,有可能涉嫌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金额这么小还不涉及到刑事责任,仅民事的不当得利,对方有权要求你返还。
不当得利 要负法律责任